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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中止履行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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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中止履行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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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是怎样,中止,违约,履行

     我们知道,假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有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意思的,当事人是可以采取救济方式的。

     那么,在预期违约中,中止履行是怎样的呢?今天,律师365小编为您先容预期违约中止履行的情况。

     一,只有在默示预期违约中,才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合同昭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而默示预期违约是指,违约者并未以昭示方式表明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对方当事人预见到他将于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时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这种预见应是有根据的。

     昭示预期违约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的,但是在默示预期违约里,只有要求中止履行。

     二,中止履行的前提必需有法律划定的情形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随意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应当先履行债务确当事人,有切当证据证实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峻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贸易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切当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切当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刻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适当担保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合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公道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这里讲的中止,是指暂时休止,而不是永遥终止履行合同,为此,应留意以下两点: ①当事人一方必需有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切当证据,方可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无切当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的一方应负违背合同的责任(如: 特定的标的已经灭失或转移,对方丧失了债能力,对方所属国家因发生战役或政府实行封闭禁运等,都有可能成为对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切当证据)。

     ②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

     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典质担保等。

     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以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所以,只要默示预期违约才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对于中止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不能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的,可以解除合同。

     假如您对上述题目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365网站的律师询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