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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律师——著作权几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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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律师——著作权几年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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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权几年有效期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有效期限有所区别:(1)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2)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3)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1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1般规定。(6)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7)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8)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著作权法》第2十3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1款第(5)项至第(十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1款第5项至第十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1款第5项至第十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2、著作权权利管理1、行政管理概念:指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通过行政行为,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2、集体管理概念:是指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作用:(1)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2)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3)减少和避免纠纷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等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十年,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有效期限有所区别,具体的规定如上。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