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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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的是哪些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1方的个人财产:
(1)1方的婚前财产;
(2)1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1方的财产;
(4)1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1方的财产。婚前财产,是1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1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1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哪些可以作为婚前个人财产”问题进行的解答,可以作为婚前个人财的包括1方的婚前财、1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师之家进行咨询宁波江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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