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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小公司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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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小公司的注销

* 来源 : * 作者 : 宁波江北律师

空壳小公司的注销

1、空壳小公司的注销流程:

(1)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4)清算方案通过后,依法进行清偿;

(5)清算结束后,制作清算报告;

(6)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 第(1)项、第(2)项、第(4)项、第(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188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如何注册1人公司

注册1人公司流程如下:

1、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由股东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提交相应证件;

3、制定公司章程;

4、去工商局办理设立登记;

5、领取营业执照。

1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2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