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律师

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当前位置 : 首页 > 宁波江北律师

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 来源 : * 作者 : 宁波江北律师
关键词: 宁波江北律师

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起诉的方式有几种?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即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原告书写起诉状时应当注意什么?起诉状中不得有谩骂或人身攻击之词。对于当事人在起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词,送达起诉状副本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解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当事人实事求是地修改。    除了提交起诉状外,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给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时,原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登记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时间有多长?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向原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因起诉状内容欠缺而令原告补正的,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计算。    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当事人还能再起诉吗?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没有充分理由的,可以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是否应当受理案件。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没有充分理由的,可以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是否应当受理案件。    当事人还可以根据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理由对起诉事项进行变动,以符合起诉要求,再次起诉到第一审法院。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第一审法院应当受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