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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婚姻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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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婚姻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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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宁波江北律师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任何一个公司或者企业都会有很多个部门,而这些部门也需要按排人上去帮助管理和监督,那这个人肯定就要负责大大小小的事务,如果管理不好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肯定就是要负责的,那就来了解一下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任何一个公司或者企业都会有很多个部门,而这些部门也需要按排人上去帮助管理和监督,那这个人肯定就要负责大大小小的事务,如果管理不好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肯定就是要负责的,那就来了解一下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职务以一定的职位和责任为要素,需要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来实施的工作岗位。其特征主要是:1、职务包括职权和职责两个基本要素;2、职务因工作而设置,不因人而转移;3、职务有数量限制,其数量取决于该单位任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经费状况等因素;4、职务可以采用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归类;5、同一职务在不同时间内由不同的人担任,工作人员离开职务,不影响职务的存在;如果职务撤销,有关人员必须随之变更工作。 职务可以是有报酬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以是公职,也可以是私职。公职授权任职者干预别人的事务,而毋庸被干预者的请求或允许。私职只有有限的职权范围,比如或受托管理人。职务行为,顾名思义,就是履行职务而发生的行为。但职务行为的性质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同一职务人在实施不同的行为时,其性质就不尽相同。比如,一个行 执法机关人员在实施行 许可、行为时,其行为性质就(具体)行 行为;当其为本单位购买办公用品时,其行为性质就是民事行为。有时,同一个职务行为其性质也有双重性,但这往往与授权单位性质的双重性密切相关。体育竞赛中,裁判行为的性质就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就拿司职甲级联赛的足球裁判来说,由于其实施职务行为的权利来自足协的授权,这样看来其行为性质就是个普通的民事职务行为。但我们必须弄明白的是,足协与国 务 院体育总局下设的行 职能机构足球管理中心实际上是一套班子,对外挂两块牌子而已。因而,裁判行为是受足协和管理中心双重委派的结果。反言之,裁判的身份也有双重性,既是行 管理者又是居中裁决者。当其因裁判酬金等与足协发生争执时,双方之间的纠纷就属于民事性质。当其因此职权时,依一般法理精神,就要按高一档的身份,即行 管理者的身份来定罪量刑。因此,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将裁判龚建平的行为定性为的做法并无不妥。 一般而言,职务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往往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授权单位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其本人获得的只是相应的酬金。但如果将这一原则 化,就大错特错了。这里只要将和的有关法律规定简单介绍一下,大家就明白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在职务发明创造的情形下,发明创造的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单位,在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也归该单位所有或持有。所谓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来说,它包括下列情形: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由此可见,职务性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原则上归属,重在保护单位的利益,而有关著作的规定则与之相反,原则上重在保护作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16条同时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当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的职务作品,除作者享有署名权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均由或者非单位享有:(1)主要是利用或者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或者非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 或者约定著作权由或者非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从上述法律规定中不难看出,绝大部分作品的著作权都属于作者。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新闻法,大家对新闻记者职务作品的问题都比较关注。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稿件如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作者和报刊杂志社都有责任,可将报刊杂志社与作者列为共同被告。但根据现有的规定,笔者认为应分三种情况考虑。一是新闻单位的记者受本单位的指派或任务安排,以本刊名义发表文章,这种情况下应推定双方默示约定著作权属单位,该新闻稿件的法律责任亦应由新闻单位承担,撰稿作者不应列为被告。二是记者在本报上发表署名文章,除用稿时特别注明著作权属单位的以外,应列作者和新闻单位为共同被告。因为此时作者享有著作权,权利与义务要相一致,而其单位则要承担审稿责任。三是新闻记者将自己的职务稿件投给其他报刊杂志社使用,这种行为应视个人民事行为。相关民事责任应由作者与新闻单位共同承担,发生时列为共同被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还是要看是什么职务,有公职有私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在职位期间,就要担起这职务的一切责任,不要去做任何违反这个法律的一切事情,所以一定要遵守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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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