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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悍马醉驾撞人案”开审蒋佳君被控两宗罪宁波江北律师投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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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悍马醉驾撞人案”开审蒋佳君被控两宗罪宁波江北律师投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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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7日,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蒋佳君醉酒驾车涉嫌犯罪案入行公然审讯,蒋佳君受到公诉jg"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两项指控。

       公诉jg在庭上指控,往年4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蒋佳君醉酒后驾驶新购未上牌得"悍马”越野小车,撞上前方同向行使得1辆出租车,致车内1乘客重伤,驾驶员全身多处擦挫伤。

    后又驶进相对方向道路与另1出租车对撞,致车内两位乘客轻伤,驾驶员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等,并造成两车损失共计5万余元。

    肇事后,蒋佳君为逃避处罚,置公共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逃离现场,又连续抵触触犯李某所骑电动自行车及1辆出租车后逃离现场,结果致被害人李某头颈部损伤,并经送病院抢救无效死亡。

    越日1时许,蒋佳君在成都机场路1路段被公安jg挡获回案。

       公诉jg以为,蒋佳君醉酒驾车致1人重伤,两人轻伤,公私财产受损得行为,依照我国刑法得相关划定,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肇事后为逃避处罚,不顾公共安全,继续驾车连续抵触触犯,致1人死亡得行为,依法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蒋佳君所犯两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入行处罚。

       因为在公然庭审之前,除两名轻伤者外,蒋佳君与其他4位被害人及家属在民事赔偿部门达成协议,共计已赔偿达90余万元,辩护方提出蒋佳君有悔罪表现,且是初犯,故哀求法庭对蒋佳君依法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