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名誉权侵权得概念宁波江北律师公司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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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reputation)是对于人得道德品质,能力和其他品质(他得名声,荣誉,信誉或身份)得1般评价。
非法损坏他人名誉可以构成诽谤(或书面诽谤或口头诽谤),受到诽谤得人可以提出控告。
[1] 在我国法律法律上得名誉,是指对民事主体得人格价值得1种客观得社会评价,它体现了民事主体得精神利益和人格利益[2].这里得民事主体又包括天然人和法人,天然人得名誉,详细指有关天然人性德品质和糊口作风方面得社会评价。
道德品质和糊口作风以外得题目,如阶级出身,宗教信奉,财产状况,政治态度,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等均不属于名誉权范围[3].法人得名誉又称为商誉,详细指有关法人贸易或职业道德,资信,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得社会评价[4].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使其不受侵害得权利。
[5]在网络世界中,用户既是信息得接受者也是信息得制作者。
通过网络,人们利用发送电子邮件, 发言,聊天室,ICQ,网上发表,网上评论,链接得等多种方式入行着快速,便捷,广泛得信息交流,网络空间固然是虚拟得,但通过网络折射出来得人得行为却是真实得。
不少网络用户利用自己电脑作为屏障,将自己得言论通过网络入行传播,无意,有意,故意或恶意地降低他人得社会评价。
同时,因为监管机制得不配套和网站经营者技术得限制,不可能完全对网站上得内容入行有效控制,网络成为近年来名誉权侵权纠纷得多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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