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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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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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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公产房在仳离时若何支解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衡宇的全部权不是归老黎民小我私家,而是归有关的单元或组织,好比房管所等等。因为"公产房”的产权不

公产房在仳离时若何支解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衡宇的全部权不是归老黎民小我私家,而是归有关的单元或组织,好比房管所等等。

    

因为"公产房”的产权不属于小我私家,固然在仳离的时辰就不存在所谓的产权的支解问题了,而该当是衡宇的使用或承租问题了。

    

在仳离诉讼中,可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仳离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如切合以下环境,两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元的衡宇,仳离时,两边均为本单元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乞贷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伉俪配合归还乞贷的;  (四)婚后一方或两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衡宇拆迁而取得衡宇承租权的;   (六)伉俪两边单元投资联建或结合购买的共有衡宇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元的衡宇,交回本单元或交给另一地契位后,另一地契位另给换取衡宇的;   (八)婚前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归并换取衡宇的;    (九)其他该当认定为伉俪两边均可承租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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