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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截止时间是多久,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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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截止时间是多久,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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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算,破产,截止时间,多久

     公司由于经营治理不善宣告破产是常有的事,但是公布破产之后会有一项更重要的工作要做,就是破产清算,到时会有清算职员来公司接管,入行破产财产的估值清算。

     破产清算并非一个简朴的过程,要做的工作有良多,对于时间上的把控,大家也不是很确定,有的人以为是一个月,也有的人以为是一年。

     那么,破产清算截止时间是多久,程序有哪些?以下是详细先容。

     一,破产清算截止时间这个没有划定详细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

     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划定,并非法律漏掉,而是由于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

     由于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往就不好说了。

     而假如企业终极由于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入进结束阶段了。

     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说,假如企业入进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破产清算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划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入行治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介入民事流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详细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用度,包括: ①破产财产治理,变卖,分配所需的用度;②破产案件诉讼费;③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用度。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用度后,按以下顺序了债: ①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用度;②破产企业拖欠税款;③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了债的债权,不再入行了债;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1,清算责任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相关划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泛起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职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入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职员组成清算组入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入行清算。

     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需自行组织清算。

     2,债务了债责任在公司被强行注销,法人资格不存的情况下,股东仍可以以其个人名义并作为民事主体履行其清算的义务。

     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当然应分配于公司的股东,而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财产也的确被股东所分配或据有。

     本来通过正常的清算程序,在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股东是不可能获得任何剩余财产的,而因为未入行清算,使得股东获取了公司的财产,但却未承担任何公司的债务。

     根据公司无法清算的原因,可以将公司无法清算时的清算责任区分为: 财产混同时的无穷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和拒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破产清算历经的时间比较久,一般可以长达一年以上,所以法律并没有划定破产清算截止时间,这点大家不用担心。

     清算组成立之后,清算成员就会对公司财产入行多方面的处理,并向人民法院汇报处理情况。

     公司破产之后,公司需要承担清算责任和债务了债责任,清算了债完毕之后,公司就可以往注销登记了,这样就可以结束了。